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4-01-16 16:08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妥善安排教职工的寒假轮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时间安排

1. 2022级、2023级学生实训及期末考试结束后放假,2月25日返校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 1月25日起进入寒假轮休,各单位教职员工在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任务后,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轮休,轮休时间为1月25日至2月24日,2月25日起正常上班。

二、学期结束相关工作安排

1. 办公室牵头做好期末工作统筹。

2. 组织人事处牵头做好第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

3. 发展规划处牵头完成创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方案撰写、任务分工等工作。

4. 教务处、质量保障处、各学院妥善安排学期结束的各项教学工作,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教材征订等各项准备工作。

5. 学生工作处、相关学院做好学生考前诚信教育和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去向登记等工作。

6.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在学期结束前对校园和学生宿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寒假期间长时间不使用的场所要封闭门窗、断水断电,确保安全。

7. 各学院、各部门在1月24日下午召开部门工作会议布置2024年轮休期间有关工作,结合校庆工作总结暨学校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总结讲话精神,提前谋划部门2024年工作。

三、寒假轮休相关工作安排

1. 办公室负责起草第九届教代会第十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工作报告、《学校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牵头做好《威尼斯432888can2023年年鉴》编纂、假期值班值守等工作,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留学生寒假期间日常管理工作。

2. 发展规划处牵头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和职教本科创建工作。

3. 教务部门要统筹实训室安全检查及数据核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成绩处理与补考计划安排、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组织申报、技能大赛代表队筹建等工作。

4. 质量保障处要聚焦“双高计划”终期绩效目标,做好国家“双高计划”验收准备工作,做好期末教学检查资料的评价与督导总结工作。

5.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及各二级教学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利用轮休时间开展教学备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加强教职工外出实践进修的管理。

6. 学生工作处要精准掌握学生离校返乡、返校等数据,安排线上、线下心理咨询和教育;做好2024年安徽省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的备赛工作,开展大学生征兵入伍宣传动员工作;牵头做好留校学生、留学生管理工作。

7. 招生就业处要提前谋划好招生宣传、咨询值班、编制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持续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8. 后勤管理处要依照合同完成综合实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三大空间”装修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园维修改造、餐食供应和其他生活服务保障工作;校医院要做好季节性流行病及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

9. 国资部门要筹划好产权证办理相关工作。

10. 保卫处要积极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做好假期校园出入管理和防火、防盗及自然灾害等安全管理工作。

11. 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联络渠道畅通,保障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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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